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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侨网 文章来源:Admin 更新时间:2008-6-8 14:34:05 |
东湖塘华侨农场是由海滩围垦而成的,土地总面积15700多亩。1964年鉴于当时的国际形势,省侨委为了安置归侨,接手了原宁德县的围垦工程。1965年围垦工程竣工,同年11月成立东湖塘华侨农场。建场以来农场先后安置了印尼、缅甸、泰国、马来西亚、越南等国归难侨4000多人。
东湖塘华侨农场原属省侨办直管,1997年6月,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1985)26号文件和国办发(1995)6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华侨农场领导体制改革,真正做到华侨农场与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融为一体,将东湖塘华侨农场下放划归宁德市委(原地委)、市政府(原地区行署)直管,东湖塘华侨农场确定为开发区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1999年11月根据宁地编[1996]6号文件精神,农场进行机构设置调整改革:从原有13个职能部门精简为6个,即组建了政治处、生产科、办公室、财务科、计生办、保卫科,下设8个管理区。1997年8月,宁德地委、行署根据省政府下放华侨农场领导体制的部署,在此设立了闽东华侨经济开发区,华侨农场成为东侨开发区直属事业单位。1999年5月,省政府以闽政文[1999]87号文正式批准东侨开发区为省级经济开发区,赋予相应的管理权限和优惠政策。同年,省政府又批准通过东侨开发区总体规划(闽政文[1999]190号),明确开发区作为宁德城市规划新城区的核心部分,一期规划16.7平方公里,华侨农场全部土地纳入开发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由于东湖塘华侨农场地处宁德城郊,条件优越,是城市的天然组成部分。将华侨农场纳入宁德城市发展进程,统一规划建设开发,既有利于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落实省委将宁德列入第二层面发展的战略部署,从而有力推进闽东新一轮创业;也是促进华侨农场转机建制,适应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改变农场传统低效农业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变,进一步搞活发展,从根本上提高归侨群众生活水平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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