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10101-3000-2022-00005
  • 发文字号: 东侨委规〔2022〕1号
  • 发布机构: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2-04-29
  • 标    题: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措施的通知
  • 有 效 性: 失效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措施的通知
东侨委规〔2022〕1号
来源: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5-16 15:26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措施》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对

  新冠肺炎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围绕“一统三保”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推动经济稳定健康运行。根据《宁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措施》,结合东侨开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1.减轻企业负担。不折不扣辅导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应对疫情的相关税费减、免、缓政策措施,优化业务流程,开设专窗办理,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稳定企业贷款规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税务局、金融办)

  2.减免房屋租金。对承租我区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的租金,对承租我区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其他类型企业减免3个月的租金。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鼓励非国有商业综合体和专业市场减免租金,对因疫情带来的减免租金给予补贴20%,单个综合体补助最高20万元。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责任单位:财政局、经发局、商务局、华侨农场、国投公司)

  二、工业纾困扶持措施

  3.支持工业企业加快生产。2022年二季度产值增长1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产值增量为1000万元-3000万元(含)给予3万元奖励,3000万元以上按照产值每增长10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每家企业奖励最高20万元。(责任单位:经发局、财政局)

  4.支持工业企业入规升级。对2022年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其中对二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经发局、财政局)

  5.支持工业企业招工。为区内工业企业引进初次来东侨务工的劳动力20人以上(在2022年4-6月份之间,与工业企业签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缴纳社保和在单家工业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按照每人500元给予奖励,每家中介机构奖励最高10万元。(责任单位:人社局、经发局、财政局)

  6.支持贷款贴息。对于在2022年1-6月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增量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的规上工业企业和物流企业,按贷款实际支付6个月利息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贴息补助总额最高20万元。(责任单位:经发局、金融办)

  7.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对规上工业企业给予物流补助,按企业2022年4月份实际发生市外运输费用的3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补助最高10万元。(责任单位:经发局、财政局、交通执法大队)

  三、服务业纾困扶持措施

  8.助力重点商贸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对因疫情影响较大(2022年4月份销售额同比下降50%以上)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和重点服务业给予从业人员1个月社保补助。(责任单位: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社会事务局、人社局、财政局、交通执法大队)

  本措施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负责具体解释,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条款另有规定除外。在享受本措施的同时,享受国家省市的其他措施,区级政策遵循从优且不重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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