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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侨经济… 文章来源:东侨委[2007]43号 更新时间:2007-4-26 8:49:10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宁政文[2007]105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东侨开发区范围内实施统一征地的批复”精神,经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两委研究决定,现将宁德市粮食加工基地(综合批发市场)用地予以依法征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征用范围为:沿疏港公路两侧,东至增大塘,西至后门岗,南至门下后山,北至六斗,面积约700亩左右。
二、请有关权属单位或个人于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及时与我区征地工作小组联系,办理有关事宜。
三、征地工作组设漳湾镇门下村村委会办公楼三层
特此通知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文章录入:马哥 责任编辑: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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