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委[2008]39号
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下达
环保目标责任书任务分解表(2008年度)的通知
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的通知》(闽政办【2007】192号)和市政府下达我区的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2008年度)的精神,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加快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经研究,特制定《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各有关单位环保目标责任书任务分解表(2008年度)》,请各有关责任单位对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确保我区2008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各有关责任单位在4月30日将本单位2007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和相关档案资料报送东侨环保分局。
附件: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各有关单位环保目标责任书任务分解表(2008年度)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责任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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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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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08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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