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委[2008]29号
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开发区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开发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开发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盛华(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黄玉春(综治办主任、安监局局长)
高进森(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 员:吴松晖(国土局主任科员、副局长)
余 炎(经发局副主任科员)
卓宇辉(建设局副局长、城监大队长)
龚 梅(社会事业局副主任科员)
邓勇才(消防大队长)
汤松园(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长)
钟永平(交警二大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安办,由黄玉春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 隐患排查 领导小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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