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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侨经济开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东侨经济…   文章来源:东侨委[2008]70号   更新时间:2008-8-5 10:20:46

 

东侨委[2008]70号

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东侨经济开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东侨经济开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产品质量  工作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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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08年7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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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经济开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源头监管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决定在开发区范围全面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宗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真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辖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整治重点
    整治工作要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
   (一)重点产品: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进出口商品;
   (二)重点单位: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经营企业等;
   (三)重点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三、工作目标
    1、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经发局牵头、社会事业局、工商局配合)。
    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不得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
    2、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经发局牵头,工商局、质监局办事处配合)。
    到今年年底,重点城市的水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区使用违禁药物和化学物品问题基本解决;药物残留超标率和检出率进一步下降。
    3、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质监局办事处牵头,经发局、社会事业局、工商局配合)。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4、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商局牵头,社会事业局、经发局配合)。
    辖区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彻底解决辖区内的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5、餐饮消费安全整治(社会事业局牵头,经发局、建设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彻底解决辖区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食堂和城区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无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
    6、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社会事业局牵头,经发局、公安分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检查工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7、涉及人体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质监局办事处牵头、公安分局、建设局、工商局、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8、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经发局牵头负责、公安分局、等部门配合)。
    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所管辖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并组织开展本辖区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将任务和责任落实社区、企业、店铺,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督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明确职责,落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
    要认真落实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构成分级管理、部门协作、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经发局、工商局、社会事业局、质监局办事处等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职责,制订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对因不履行或未履行好相关职责而发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包庇、纵容违法行为或阻挠执法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予以查处。
    3、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同时大力宣传优秀企业、优良品牌、优质产品,树立和表彰一批依法生产经营、注重质量建设,以质兴企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成效,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全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在专项整治期间,要适时发布相关信息,通报工作进展。
    4、大力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第一阶段,7月15日-7月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成立开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各相关牵头单位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报送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监局办事处);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月活动。
    第二阶段,8月1日-11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社区和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并根据方案要求,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为督促和总结阶段。开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专项牵头单位进行督查,通过督查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本专项整治的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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