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东侨开发区实施商标品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东侨开发区实施商标品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五月五日
第一条 为更好贯彻落实省、市实施商标品牌带动战略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区企业竞争力,充分发挥我区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特制定东侨开发区实施商标品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制度。(下称联席会议)
第二条 联席会议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主持,日常工作由开发区工商局负责承担。
第三条 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对开发区实施商标品牌带动战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第四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1、拟定开发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2、部署各成员单位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各项工作;
3、组织、协调、指导开发区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的实施;
4、拟定开发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5、研究解决开发区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6、听取各有关单位落实实施商标品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的工作情况汇报。
第五条 联席会议的组成
联席会议主任:陈友金(管委会副主任)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商局、招商局、经发局、工业园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系统。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东侨开发区工商局商标广告股,联系人陈作品,电话:2098315。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
工商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检查联席会议决议实施情况;牵头编制商标品牌带动战略的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意见;引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和创立高知名度商标;帮助企业做好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的申报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指导查处重大商标侵权案件和涉外商标案件。
招商局:协同编制商标品牌带动战略规划、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在策划、组织、筹备、参与招商引资活动时,优先考虑品牌企业的引进;负责起草、修订、宣传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监督、检查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
经发局:协同编制商标品牌带动战略规划、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负责将企业商标列入重要的资产组成部分,防止企业在资产重组中出现商标资源的流失;扶持、帮助和指导品牌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产品质量。
工业园区:协同编制商标品牌带动战略规划、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入驻园区企业反映的重要问题。
财政局:协同编制商标品牌带动战略规划、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负责跟踪落实国家和省、市扶持品牌战略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支持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企业做大做强。
国税局、地税局:协同编制商标品牌带动战略规划、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负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金融系统:协同编制商标品牌带动战略规划、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负责落实信贷方便的政策措施;订立有关运用商标进行投资、抵押等融资活动的制度,为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