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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侨经济… 文章来源:东侨委办[2008]3号 更新时间:2008-1-25 16:00:15
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我区将在5月份正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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