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单位:
为了便于开展东侨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工程前期工作,现将东侨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工程筹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东侨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工程业主调整为“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领导小组成员增加周水生(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王贻祥(经发局副局长、主任科员,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担任,余炎不再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设立东侨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工程筹建处,筹建处主任:陈成增,副主任:王贻祥,并设立污水处理工程前期工作经费专户。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