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网 => 政策法规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作者:NDWWW   文章来源:宁德网   更新时间:2008-6-11 16:47:54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2000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2000年5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已于2000年4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
                                                                                 二○○○年五月一日
 


    条例内容
   
    第一条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三)体育、旅游等项目;
    (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五)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六)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四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第五条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四)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五)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第六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七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第九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部门的限制,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规定确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第十一条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确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进行部分调整。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章录入:马哥    责任编辑:mage 

  • 上一篇文章: 没有了

  • 下一篇文章:
  •   用户评论
    姓 名: *
    电 话:
    EMAIL:
    Q   Q: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
  • 以上评论内容仅代表网友的观点。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普通新闻 宁德市10个岛屿被省列入典型无居民岛保护体
    普通新闻 陈家东深入市行政服务中心调研检查
    普通新闻 宁德市第二次少代会隆重召开
    普通新闻 宁德市区部分路口红绿灯“罢工”
    普通新闻 宁德市发现国家植物检疫对象红棕象甲
    普通新闻 大雨倾盆浇熄登山热情 组织关心老人度重阳
    普通新闻 宁德市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28人
    普通新闻 屏南5男子涉嫌盗伐林木获罪
    普通新闻 “十一”黄金周宁德市共接待游客33.68万人次
    普通新闻 第三届长三角(华东地区)青歌赛7日拉开序幕
    普通文章 交警直属二大队开展岗位业务法律法规学习教…
    普通文章 东湖塘华侨农场举行重阳节庆祝活动
    推荐文章 我区隆重举行国庆升国旗仪式
    普通文章 我区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执法检查
    推荐文章 苏树波主任到工业园区检查防台工作
    推荐文章 党工委书记何如芳检查防台工作
    普通文章 我区迅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
    普通文章 我区部分单位率先完成重点党刊党报征订任务
    普通文章 交警直属二大队一中队开展“青年文明号”优…
    推荐文章 苏树波主任到蕉城区黄家村看望我区下派驻村…
    普通文章 交警直属二大队一中队开展青年文明号“号户…
    推荐文章 东湖塘华侨农场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
    普通文章 我区部署2009年重点党刊党报发行和征订工作
    普通文章 东侨开发区着力推进人才工作机制创新
    推荐文章 东湖塘华侨农场举办中秋联欢晚会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 | 友情链接 | Copyright © 2008 Fjd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东侨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主办:东侨经济开发区 承办:闽东日报社 制作:宁德网络传媒中心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支持媒体:闽东日报 宁德晚报 宁德电视台 宁德广播电台
    技术支持: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